上海居转户张江人才政策
对张江科学城用人单位引进的人才,居转户年限由7年缩短为 5 年(其中在张江科学城工作时间不低于3 年);张江科学城重点产业的骨干人才,居转户年限由7年缩短为3 年(其中在张江科学城工作时间不低于 2 年)。符合缩短居转户年限要求的各类人才,应书面承诺落户后继续在张江科学城工作2年以上,并由用人单位向张江科学城指定的人才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后(推荐表样式见附件),按本市居转户规定进行申报。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用人单位工作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境内人员,最近 4 年内累计36个月及申报当月在本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达到上年度本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 2 倍的,在申办居转户时可不受职称或者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在本市被评聘为中级职称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的人员申办居转户的,应达到一定的市场化评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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