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江科学城人才居住证转办常住户口年限由7年缩短至5年资格申请
申报条件
1.单位条件(需同时满足)
单位注册地、财税户管地、经营地均在张江科学城区域范围内。
2.个人条件(需同时满足)
①申请人持《上海市居住证》时间已达到5年
②申请人在张江科学城工作不少于3年
③申请人需书面承诺落户后将继续在张江科学城工作2年以上
④申请人需符合《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和《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优化本市居住证转办常住户口政策的通知3中规定的有关主要申办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1)持证期间按照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
(2)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
(3)在本市被评聘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对应:
(最近 4 年内累计 36个月及中报当月在本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达到上年度本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2倍的,可不受职称或者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4)符合国家及本市现行计划生育政策,无刑事犯罪记录等其他不宜转办常住户口的情形
张江科学城人才居转户年限由7年缩短至3年资格
申报条件
用人单位条件(需同时满足)
1、注册地、财税户管地、经营地均在张江科学城区域范围内;
2、需符合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数字经济、信息技术,智能装备等张江科学城重点产业发展领域
3、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上一年度纳税额不少于 100 万元{不含个人所得税)的企业
(2)承担国家级、上海市级重要科技创新项目的科研机构。
(3)张江科学城重点引进的单位
个人条件(需同时满足)
①申请人为用人单位的骨干人才(一般是指本单位核心专业技术人员、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需单位出具说明):
②申请人持上海市居住证时间已达到3年
③申请人在张江科学城工作不少于2年;
④申请人需书面承诺落户后将继续在张江科学城工作2年以上
⑤申请人需符合《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和《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优化本市居住证转办常住户口政策的通知》中规定的有关主要申办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1)持证期间按照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
(2)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
(3)在本市被评聘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对应:
(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及申报当月在本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达到上年度本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2倍的,可不受职称或者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4)符合国家及本市现行计划生育政策,无刑事犯罪记录等其他不宜转办常住户口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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